栏目:奖贷助学 作者:lulijun 来源:http://xsgzc.local.hbcszyxy.edu.cn/ 时间:2026-04-24 15:23:48 点击:78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质效,巩固政银合作,优化“助学贷款+”服务,深化资助育人,确保“好事办好”。
二、工作要点
(一)落实贷款政策,进一步提升资助精准度
1.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对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重要意义,继续与开发银行深化合作,携手加力推动助学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发银行要对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的要求,发挥好主力承办行作用,保障充足的资金规模,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2.落实国家政策,确保“应享尽享”。认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和还本宽限期等政策规定,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为学生求学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的衔接工作,包括延期偿还的贷款本金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调整等,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坚持精准资助,防止“想贷就贷”。各地要会同开发银行持续扩大国家助学贷款覆盖区域,重点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覆盖、低覆盖的地区填补空白。结合2026年高考报名情况和本地实际,摸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保障确有困难的学生“应贷尽贷”,引导学生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坚持靶向资助、精准滴灌,加强贷款资格认定审查,提高资助精细度、准确度,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地。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于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如在就读高校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要拒绝其贷款申请。
4.积极救助代偿,做到“应助尽助”。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还款救助机制,完善本地本校还款救助措施,充分利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返还)资金、社会捐资助学资金、承办银行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代理费以及其他用于高校学生资助的资金,加大还款救助力度,定期摸排,主动伸出援手,及时开展救助代偿。
(二)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合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1.加强机构建设,打牢工作基础。各地要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等文件要求,以方便学生、提升服务为出发点,持续推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机构健全、设备完善、编制充足、人员齐备;要着力稳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基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优化管理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各地要会同开发银行继续完善助学贷款代理费的支付、使用和管理机制,及时出台或修订本地代理费实施细则,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资金,优化代理费使用范围,确保用足、用好。各地要认真开展对基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所属高校的监督指导,强化激励约束。加强“校地联动”,在贷款办理、回执录入、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等环节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建立“县、乡、村、校”多级联动管理体系,丰富管理主体,促进齐抓共管。
3.加大奖励力度,落实激励机制。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1号)要求,积极开展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工作,加大结余奖励力度,及时足额支付结余奖励资金。收到结余奖励资金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高校要按规定及时缴税开票,管好用好奖励资金,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结余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三)精心组织受理,确保贷款办理平稳有序高效
1.加强数据对接,做好预申请工作。各地要利用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特殊群体学生数据,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做好数据比对和应用,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预申请,做到不疏不漏。原则上,各地均须于受理前完成高中预申请工作,将相关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对未纳入预申请名单,但因家庭变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出现经济困难的申贷学生,要做好贷款办理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2.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宣传实效。各地要继续加强在高中阶段的政策宣传,尤其是对毕业班级要进行“到班、到人”的网格化宣传,做到不漏一人。要综合运用传统宣传渠道和新兴传播媒体,多形式、多样化宣传贷款政策、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等。对偏远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地区,要深入村镇开展内容简明易懂、清晰全面的政策宣传,提升宣传实效。
3.加强受理组织,确保高效平稳。各地要会同开发银行落实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受理流程,做好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试点及推广工作。对现场申办贷款的学生,要综合运用预约受理、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和流水线办理等措施提高受理效率,确保一次办毕。要总结往年受理经验,根据需求摸底情况,认真编制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统筹调配资源,合理安排受理时间,确保受理有序高效。继续推广“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引导学生在手机端或电脑端提交贷款申请及办理远程续贷。
4.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各地各高校在办理贷款时,要认真核对学生身份信息和录取信息等,确保录入系统的数据准确无误。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应为其合法监护人;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应提供其合法监护人关于同意其办理贷款的书面材料。各高校在填写电子回执时,要认真核对本校名称、隶属关系和账户信息等,仔细审查学生贷款资格,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多家银行重复贷款的学生,对其贷款申请予以回绝,杜绝不审即贷、重复贷款等现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要按照实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及时准确录入回执,并指导学生提取领用生活费部分资金。对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要及时为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要督促贷款学生及时更新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并加强对学生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5.优化发放流程,提升学生满意度。各地要会同开发银行进一步提升贷款发放速度,尽可能缩短发放时间,优化分批发放流程,实现多批发放、尽早发放、尽快发放。开发银行各分行要提前做好资金发放的批次计划和信贷资源的统筹调度,优先保障助学贷款资金按需调配、及时到位、足额发放。
(四)推进资助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学生守信美德。各地各高校要将诚信教育融入助学贷款全过程,在预申请、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阶段宣介征信知识及还款事宜,在5月份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张贴海报、案例宣传等多种方式,倡导履约践诺、按时还款,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
2.加强金融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拒奢防骗。各地各高校要主动向学生普及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重点加强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的观念,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惜物谨身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构建拒奢尚俭的校园风气和环境。
3.促进就业创业,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情况,强化与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平台的沟通合作,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实习岗位,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业,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开发银行要继续联合同业做好“四大礼包”增值服务,向借款学生提供奖学金、保险保障,以及优质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增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普惠性,提升学生的获得感、满足感。
(五)强化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
1.加强贷后管理,促进本息回收。各地要会同开发银行早计划、早部署全年本息回收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毕业生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贷款回收工作。本息回收成效较好的地方和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共享,促进比学赶超。逾期本息量大、本息回收率低、催收力度弱的地方和高校,要提高贷后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多措并举,补齐短板,努力完善贷款管理机制,降低逾期本息。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时间较短、回收量小的地方和高校,要及早建立贷后协同管理机制,抓早、抓实、抓细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打好贷款回收基础。
2.优化咨询服务,防范声誉风险。各地各高校和开发银行要牢固树立“学生为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学生和家长咨询答疑和投诉处理工作。要不断优化咨询响应流程,做到快速响应,有问必答,答必详尽。要建立异议和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迅速处置、及时解决,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沟通服务技巧,提升矛盾化解能力。要加强对舆论舆情的前瞻预判,做到勤监测、早发现,防控源头;一旦发生可能引起舆情的事件,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尽快查明事实,消除误会、解决问题,避免舆情舆论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