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队伍建设 作者:hucuiqin 来源:http://xsgzc.local.hbcszyxy.edu.cn/ 时间:2024-12-27 11:13:13 点击:164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4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系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于1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经系负责人签章后交学生工作处。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对象为校内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2.考核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提交2024年12月辅导员月度考核表,包含辅导员个人自评、部门考核等,填表时间应为12月31日后(附件1.);
4.提交辅导员考核学生测评分数汇总表。12月25日前各系组织学生代表(所带班学生的20%)对带班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附件2.),同时填报学生测评分数汇总表(附件3.)。学生测评工作,各系可线上进行并由各系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辅导员工作月度考核表
2.辅导员考核测评学生用表
3.学生测评分数汇总表
(注:辅导员考核数据占比:个人自评 20%,学生评议 20%,系部考核30%,学生工作处考核30%,合成100%。)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