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及所在系部初审汇总推荐,学校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各项管理暂行办法》及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分配名额组织审核,拟评审我校107名学生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669名学生作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学校用展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20日。
欢迎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监督,若持有异议,在学校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向学校纪委举报,或者到学生工作处提出复查。
学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27-88113212 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8813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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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6日
名单详见附件:/uploadfile/file/2022-11-16/20221116103253_8426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