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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通知
栏目:学生组织 作者:jiangjing 来源: 时间:2022-04-15 15:19:31 点击:3134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筹备召开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拟于2022年7月中旬召开,我校需向大会推选正式代表一名,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1. 在学的中国学生,且必须是本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

2.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 道德品行优良。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4. 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新冠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狙击战,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能经受住考验;

5. 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好,威信较高;

6. 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推选程序:

正式代表由推选产生。在各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各系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等适当方式确定一名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报校学生会(4月21日前);在校团委指导下,校学生会汇总候选人提名情况,征求相关人选所在基层党团组织的建议,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等适当方式确定候选人考察名单,并对照标准进行候选人考察工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选代表名单。经学校党委确定后报省学联秘书处,省学联秘书处审批后确定最终参会代表。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