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切实构建“三全育人”集成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鄂高工委〔2016〕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19年7月、8月举行2019年全省高校新任辅导员适岗履职培训班(项目编号:2019FDGW01-04)。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全省高校新任辅导员适岗履职培训班共4期,每期学员100人,总共400人。培训对象主要为各高校新聘任的辅导员(不含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各校须对报名学员进行排序,培训基地将确保每校前4名辅导员参训,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本班规模,将兼顾工作覆盖面和报名先后顺序等因素遴选学员,学员名单最终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培训基地统计后提出意见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审定。为加强各高校辅导员之间的交流,请各高校将名额平均分配至各期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各期培训时间安排:
2019FDGW01期:2019年7月7日~7月12日;
2019FDGW02期:2019年7月8日~7月13日;
2019FDGW03期:2019年8月24日~8月29日;
2019FDGW04期:2019年8月25日~8月30日。
各期培训地点均为武汉市洪山区梦天湖东湖大酒店。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以主题报告为主,采取学员讨论、经验交流、实践体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
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关于初级辅导员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设计,包括:(1)辅导员的角色认知与职业发展,包括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岗位职责与岗位特点、角色素质与职业发展等;(2)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与方式方法,包括大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与实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班级建设、学业指导、大学生涯与职业发展、学生事务管理、主题班会策划、民族团结教育、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服务及监督机制建设等;(3)辅导员的工作对象及研究方法,包括当前大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大学生思想状况调研方法、谈话与沟通技巧等;(4)辅导员的工作环境解读,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学生事务管理理论与实践、基于学生工作视域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
四、报名方式
1.请各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商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要求认真遴选参训学员,于6月2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报名统计表(附件2)和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fdypx08@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2019年新任辅导员适岗履职培训班报名材料。报名表需经参训学员个人签字并经报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审批盖章。发送邮件后,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后未确认导致报名不成功者责任自行承担。
2.各期若有名额未报满情况,将通过湖北高校学生工作QQ群进行公布,接受各高校补报名。原则上新任辅导员优先、先报名者优先,额满即止。报名成功后,各位学员请加入所在期班QQ群(群号见附件1,申请加入时请备注学校、姓名、培训期数)。
五、经费与食宿安排
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本培训班不收取其他费用。因培训期间晚上安排培训任务,为保障学习效果和安全管理,建议集中统一住宿(可联系培训基地协助安排住宿事宜)。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员培养工作需要,新任辅导员必须接受岗位培训,所有辅导员必须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专门培训。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本专科生新任辅导员、研究生新任辅导员参加培训,具体组织工作由党委学工部(商党委研工部)做好安排。要将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人才培养规划和教师培训计划,切实加强政策和条件保障。各高校也要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努力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2.严肃纪律,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安全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作风纪律等相关纪律要求及有关规定。因培训期较长、学习任务量相对较大,请各高校尽量选派身体状况较好的辅导员参加培训,并做好相关纪律告知工作。参加培训的学员一律脱产学习,不得让家属随行,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本次培训将进行严格考勤,按照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对累计请假或旷课时间超过总学时1/7者,不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成绩优异且表现突出的,将颁发相应证书。优先推荐培训期间表现突出的学员参加湖北省高校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每期社会实践活动约一周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强化交流,注重成果分享。每位学员在报到前要做好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培训结束后,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论文,具体详见《2019年全省高校新任辅导员适岗履职培训班学员入学须知》(附件1)。参加培训的学员。派员高校要强化学员学习成果运用,开展学员成果交流分享,促进共同学习提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系人:高艳丽,027-67883192、18986138568
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雷松,027-87328009
附件:1.2019年全省高校新任辅导员适岗履职培训班学员
入学须知
2.2019年全省高校新任辅导员适岗履职培训班报名
统计表
3.2019年全省高校新任辅导员适岗履职培训班报名
登记表
湖北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