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队伍建设 作者:wuxueping 来源:http://xsgzc.local.hbcszyxy.edu.cn/ 时间:2020-06-12 09:14:58 点击:2255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鄂高工委〔2016〕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9〕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经研究,定于2019年5月中旬举办2019年全省高校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适岗履职能力培训班(项目编号:2019MJGW01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高校所有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以及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办公室少数民族工作人员,规模约100人左右。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6日—5月20日,共计5天。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辅导员职业能力素养与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知识与技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涉民族宗教事件防控与处置等。
培训方式:专题报告、工作研讨、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等。
四、报名方式
1.各高校党委学工部(商党委研工部)按要求遴选参训学员,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9年5月13日17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sjy@scuec.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XX学校2019年湖北省高校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适岗履职能力培训班报名表。
2.参加培训的学员需携带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报到。
五、经费与食宿安排
本次培训要求集中住宿。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本培训班不收取其他费用。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高校要按照要求安排所有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参加培训,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把此次培训作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政策和条件保障。
2.严肃纪律,提高培训质量。派员高校和承办单位要强化学员纪律教育。培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及有关规定。参加培训的学员一律脱产学习,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本次培训将进行严格考勤,按照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累计请假或旷课时间超过总学时1/7者,不发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情况记入学习档案并反馈给各高校。
3.强化交流,注重成果分享。参加培训研修的学员在培训研修结束后,要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成果或心得体会。派员高校要强化学员学习成果运用,开展学员成果交流分享,促进共同学习提高。
七、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2019年5月16日14:30—17:30;
2.报到地点:中南民族大学接待中心(南一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南民族大学联系人:邓俊熙、梁潇潇;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雷松。
附件:2019年湖北省高校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适岗履职培
训班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