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学院行政职能部门,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是负责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资助和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两个办公室(院团委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两个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在校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完善在校学生教育管理条例和学生干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5、负责在校生的日常管理和奖惩工作;
6、负责在校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勤工助学等工作;
7、负责在校生学生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优;
8、负责在校生的暑期专业社会实践、寒假社会实践的组织、评比工作;
9、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10、配合人事处党办,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11、配合人武部,开展国防教育、征兵入伍、新生军训等工作;
12、配合国际实训与合作中心,参与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13、完成上级主管领导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